乌鲁木齐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移指南

地方特产2022-03-29 06:20:12佚名

乌鲁木齐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移指南

  转移办理条件

  (一)准予办理的条件:

  1.申请人已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且有缴费记录;

  2.申请人不超过60周岁(含60周岁)。

  (二)不予办理的情形:

  1.申请人已退休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

  2.非本市户籍。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形:参保人员已经按规定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无论户籍是否转移,其养老关系不转移,继续在原参保地领取待遇。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出申请材料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入申请材料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入申请办事流程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出申请办事流程

  咨询方式

  (一)现场咨询:

  1.天山区社保分中心:人民路2号乌鲁木齐大厦一楼

  2.沙依巴克区社保分中心:滨河南路120号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社保分中心大楼一楼

  3.高新区(新市区)社保分中心:河南东路791号高新区(新市区)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大楼二楼

  4.水磨沟区社保分中心:安居北路59号百商锋尚一楼

  5.开发区(头屯河区)社保分中心:维泰南路1号维泰大厦二楼

  6.米东区社保分中心:三道坝南路278号政务服务中心一楼

  (二)电话咨询:各区(县)社保分中心

  1.天山区社会保险分中心:0991-2337209

  2.沙依巴克区社会保险分中心:0991-4533946

  3.高新区(新市区)社会保险分中心:0991-3825514

  4.水磨沟区社会保险分中心:0991-4643374

  5.开发区(头屯河区)社会保险分中心:0991-3107675

  6.米东区社会保险分中心:0991-3305028

本文标签: 中心  社保  社会保险  巴克  城乡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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