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社保缴费分为企业和个人两种。
用人单位的职工:依法参加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五个险种。
灵活就业人员:以个人名义自愿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同时,灵活就业人员不纳入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的参加人群范围。
一、在职职工社保
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工伤和生育保险费全部由用人单位缴纳。
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公司缴16%,个人缴8%;
失业保险:公司缴0.7%,个人缴0.3%;
工伤保险:公司缴根据行业,个人不缴;
生育保险:公司缴1%,个人不缴;
医疗保险:公司缴8%,个人缴2%。
缴费流程
1、委托银行收款
与开户银行签订借记合同、授权书-征缴中心办理银行托收业务
2、单位自缴
查询当月应交数据-10日前转账至社保费账户-25日前服务大厅打印收据
二、灵活就业人员社保
参加的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由个人缴纳。
缴费比例
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养老保险的比例为20%,其中12%计入社会统筹基金,8%计入个人账户。
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250元,全市执行统一的缴费标准。
城乡最低生活保障中的全额保障对象、特困供养对象、孤儿个人不缴费,由医疗救助资金给予全额资助;城乡最低生活保障中的差额保障对象、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按照“先缴费、后资助”的原则,由医疗救助资金给予定额资助,资助标准为城乡最低生活保障中的差额保障对象200元,建档立卡贫困人口50元。
缴费方式
1.在城关区、七里河区、西固区、安宁区的参保人员在本区内兰州农商银行营业网点或社区POS机缴费,需要缴费发票的人员不要用POS机缴费;
2.永登县、皋兰县和榆中县的参保人员在本县内农村信用社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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