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工程运输车通行区域
无锡市区(不含江阴、宜兴)内道路限制工程运输车辆通行。需要在道路上行驶的,应当申办工程运输车辆证明手续,申领《工程运输车辆准行证》,按指定时间、线路、速度行驶。
关于调整市区工程运输车辆通行限制措施的通告
锡公交〔2020〕053号
为加强和规范工程运输车辆的通行管理,维护道路交通管理秩序,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江苏省道路安全管理条例》、《无锡市工程运输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现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所称的工程运输车辆,指从事工程材料、施工设备、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等运输活动的自卸货车、罐式货车、特殊结构货车等重型、中型货运车辆。
二、无锡市区(不含江阴、宜兴)内道路限制工程运输车辆通行。需要在道路上行驶的,应当申办工程运输车辆证明手续,申领《工程运输车辆准行证》,按指定时间、线路、速度行驶。
三、工程运输车辆违反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法律、法规规定和本通告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四、本通告自6月1日起施行。2010年4月26日发布的《关于调整工程运输车辆通行限制措施的通告》(锡公交〔2010〕68号)同时废止。
五、江阴、宜兴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照本通告执行。
特此通告。
无锡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2020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