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从申领之月起按月发放失业补助金,发放时间最长不超过6个月。
补助标准:
失业补助金标准为:参加失业保险累计5年以下的,每月发放300元;参加失业保险累计5年以上(含5年)的,每月发放400元。
举个例子:小张之前在南宁某企业工作,5月辞职,他参加失业保险年限累计达到5年以上,如果小张这个月申领失业补助金,最多能领到400元×6个月=2400元(其6-9月失业补助金差额由社保经办机构一次性补发)。
申领对象及时间:
从即日起至12月31日期间,下列失业人员可申领失业补助金:
(一)南宁市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
(二)已在南宁市参加失业保险但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失业人员。
拓展: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
累计缴费时间不超过15年的,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90%发放;
累计缴费时间超过15年以上的,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90%的基础上,每超过一年,以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为基数增加一个百分点发放,但最高发放标准应当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可知,累计缴费时间不超过15年的朋友的2020年南宁失业保险金的发放标准为1810元×90%=1629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