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住莞寓可以享受两种补贴,但不能同时享受。但如果其中一项补贴领完了或者停顿了,只要满足另一项补贴的申请条件,还是可以继续申请另一项补贴的。下面我们来看看各项补贴的申请条件:
补贴一:住房租金优惠
保障对象:新就业无房职工、新入户人才。
申请条件:
(一)新就业无房职工的申请条件如下:
1、申请人在本市用人单位工作并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该单位在本市为其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缴存住房公积金;
2、新参加工作未满5年(以全日制学历毕业的次月起计算);
3、申请人及其配偶在本市无自有住房;
4、未享受过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房屋修葺及人才住房等优惠政策;
5、非本市户籍的申请人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或具有大专学历或中级技工及以上职业资格且被其工作单位所属行业主管部门认定为行业急需人才。
(二)新入户人才的申请条件如下:
1、自公租房办法实施之日起通过人才入户方式将户籍迁入本市,且户籍迁入本市未满3年;
2、在本市用人单位工作并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该单位在本市为其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缴存住房公积金;
3、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
4、申请人及其配偶在本市无自有住房;
5 未享受过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房屋修葺及人才住房等优惠政策。
补贴二:人才住房补贴
申领对象(需入住莞寓):
1、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2、属于《东莞市紧缺人才目录》范围的大专学历或中级技工及以上职业资格等
3、经东莞权威部门认定的顶尖人才、特色人才、创新人才、高技能人才和研发人才
注:三类对象,只要符合其中一类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