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对象:
南宁市行政区域内的在校学生。
缴费标准:
2021年度城乡居民个人缴费标准为280元/人•年。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由个人缴费部分和财政补助部分组成。在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期间缴纳2021年度参保费的,只需缴纳个人缴费部分280元/人•年。在2021年7月1日以后缴费的,财政补助部分资金须由个人承担,即个人承担为280元+财政补助部分(金额待定)。
缴费时间与待遇享受:
(一)集中缴费期
2020年9月1日-12月31日。
正常缴费后享受居民医疗保险待遇时间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二)其他缴费时间
2021年1月1日-12月31日。
在2021年1月1日-12月31日期间缴费的,属于新参保登记缴费和逾期缴费的,从次月1日起享受待遇;属于中断缴费的,从第三个月1日起享受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