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延缓缴纳医保
对受疫情影响,无力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可以申请缓缴医疗保险费,缓缴期最长6个月,缓缴期间不加收滞纳金。
二、阶段性降低企业医疗保险缴费比例
今年2至6月,对企业的职工医保单位缴费部分实行减半征收,即从8%降至4%(根据国家和省相关规定,此项政策于6月底结束),职工补充医疗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从1%降至0.2%。截至6月底,基本医疗累计减征17684万元,补充医疗累计减征3536.8万元。
2020下半年宜兴市企业可继续享受以下政策:
1、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继续阶段性降至7%。
2、职工补充医疗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继续降至0.2%。
3、对受疫情影响,无力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今年内仍可继续申请缓缴社会保险费,缓缴期间不加收滞纳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