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阴失业人员申请延长失业保险待遇应具备哪些条件?
江阴市户籍的在领失业保险金人员,在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期满当月,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可申请延长失业保险待遇:
(1)在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期满时,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2年(含2年);
(2)本次失业前实际失业保险缴费满10年;
(3)连续领取失业保险金6个月以上(含6个月,不包括前次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期限);
(4)有求职愿望,非本人原因未实现就业;
(5)生活困难(身体残疾、或患有严重疾病、或单亲抚养未成年子女、或家庭月收入低于本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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