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条件
需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单位(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
办理材料
1、《无锡市职工住房公积金(新职工住房补贴)汇缴变更清册》
(加盖单位公章或单位住房公积金业务专用章)
2、转帐支票
办理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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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公积金单位开户注意事项:
1、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时,企业提供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社会团体提供法人登记证书原件,机关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批准文件原件。
如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重复,单位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情况说明至公积金中心审批。
2、单位办理公积金缴存登记后,必须确认起缴年月及汇缴比例(5%-12%之间单位可以任选)。
3、下载《无锡市职工公积金(新职工住房补贴)汇缴变更清册》(加盖单位公章),填写职工姓名、身份证号码、工资基数、汇缴比例、月缴额。
4、新设立的单位必须立即与中心签订《小额支付定期借记协议》(《协议》到中心或缴存银行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