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阴哪些人可以申请住房保障城市低收入及中等偏下收入认定?

地方特产2022-03-30 18:14:28佚名

江阴哪些人可以申请住房保障城市低收入及中等偏下收入认定?

  根据《江阴市住房保障城市低收入及中等偏下收入家庭认定办法》

  第六条 凡本市户籍居民户。其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廉租住房保障标准、经济适用住房保障标准、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标准、且符合住房面积相关条件,可申请城市低收入及中等偏下收入家庭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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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条 一对夫妇及其未婚子女(含单亲家庭),构成申请住房保障低收入家庭、中等偏下收入家庭的全部成员。女满28周岁、男满30周岁的单身家庭(含离异单身)可以单独提出申请,女未满28周岁、男未满30周岁的离异单身人员可以与父母共同申请。

  下列人口可认定为申请住房保障低收入家庭、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成员:

  1.正在服义务兵役的未婚子女;

  2.正在外地读书的未婚子女:

  3.原同户籍正在服刑的家庭成员。

  父母离异后的未成年子女,应当与有抚养权的一方共同申请。申明共同生活的成年未婚子女可以共同申请。

本文标签: 低收入  家庭  子女  住房  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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