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起付线:
“惠医保”对参保人发生的属于惠医保报销范围内医疗费用进行报销的计算起点,在该起点以下的医疗费用,惠医保不予报销。
惠医保报销起付线有两条:一条是医保政策内报销起付线,另外一条是医保政策外报销起付线。
2、个人自付比例部分保障(医保政策内):
参保人就医时产生符合医保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和特定门诊医疗费用,经政府办医保报销后,按规定应由个人支付的自付比例部分(含住院起付标准、特定门诊)。
医保政策内费用:个人支付金额-先行自付金额-超限价自费费用-全自费金额
3、自负比例部分和自费部分保障(医保政策外):
经政府办医保报销后,由个人支付的自负比例部分和自费部分的住院医疗费用(不含住院起付标准、特定门诊)。
医保政策外费用:先行自付金额+超限价自费费用金额+全自费金额
4、“惠医保”总报销金额=医保政策内报销金额+医保政策外报销金额
或:“惠医保”总报销金额=基金支付-基本医疗报销统筹基金支付-大额基金支付-大病基金支付-医疗救助基金支付
5、一站式结算服务:
在惠州市市内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符合“惠医保”报销范围的费用,出院时,无需自己先垫付费用,系统直接扣除“惠医保”报销的费用,参保人只需要支付惠州医保及“惠医保”结算报销后剩余部分费用。
6、零星报销:
不符合一站式结算服务要求的(即异地医疗机构就医、就医结算时未使用医保结算、罕见病患者医疗保障、就医结算时间在2022年8月5日前)需申请零星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