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资料
1、学生户口本
2、出生证
3、房产权证或购房发票
二、办理程序
学生家长向拟转入学校提出转学申请,由学校收集学生转学申请资料进行登记,列出转学理由,将转学申请名单及申请资料,统一于2023年1月6日上报市教育局审批备案,逾期不再受理。
申请转入的学生必须出具从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打印的《学生学籍基本信息表》,并由原学校盖公章确认。经市教育局审批同意接收的转入学生方可办理转学手续(纸质学籍和电子学籍),转入学校办理好相关转学手续后,应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学生电子学籍转接(调档)。
每学期在学期结束前10个工作日内统一办理一次转学手续,新学期开学后原则上不办理转学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