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人才绿卡(C卡)人员落户天津办理指南
办理机构:
市北方人才中心
办理地址:
天津市河西区友谊北路29号三楼
咨询电话:
23394772
办理时间:
早9:00 - 晚17:00
办理时限:
当场办结
办理程序:
(一)受理条件
持本市人才绿卡(含A、B、C卡)外省市户籍人员,在天津市就业并居住的,可以申请在津落户。
(二)所需证明材料
1.《受理户口告知单》(由受理公安机关向群众提供);
2.《居民身份证》;
3.人才绿卡(含A、B、C卡);
4.落户地点材料。申请在本人或直系亲属名下合法产权住房落户的,提供《不动产权证》、亲属关系证明及不动产权人同意证明;申请在单位或人才集体户落户的,提供集体户口首页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附加说明
1.办理落户手续时,须本人到公安机关办理;
2.直系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公婆、岳父母)、子女及子女配偶;
3.亲属关系证明材料包括:能够明确证明亲属关系的《出生医学证明》、《居民户口簿》、档案材料等;
4.有配偶或子女随迁的,应当符合本市“投靠配偶”或“子女投靠父母”落户政策并提交相关材料;
5.尚未取得《不动产权证》,但该房屋具备落户条件的,提供购房合同;
6.此项业务在市北方人才中心(友谊北路29号三楼)受理,材料齐全的,当场开具《准予迁入证明》。
受理审核:
由市北方人才中心(友谊北路29号三楼)公安窗口受理审核。
领取材料:
从市北方人才中心(友谊北路29号三楼)公安窗口领取《登记户口通知书》或《准予迁入证明》,到所属区县分局人口服务管理中心办理落户手续。
费用情况:
免费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