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武汉医保哪些人要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回答】
职工医保参保人员(不含退休人员)和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因跨统筹地区就业、户籍或常住地变动的,按规定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包括个人医保信息记录的传递、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的转移和医保待遇衔接的处理。
基本医保关系转移接续有哪几种情况?
1、职工医保制度内转移接续。也就是说,职工医保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区就业,转出地已中止参保,在转入地按规定参加职工医保的,应申请转移接续。
2、居民医保制度内转移接续。也就是说,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因户籍或常住地变动跨统筹地区流动,原则上当年度在转入地不再办理转移接续手续,参保人员按转入地规定参加下一年度居民医保后的,可申请转移接续。
3、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跨制度转移接续。
有两种情况:
职工医保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转出地已中止参保,在转入地按规定参加居民医保的,可申请转移接续。
居民医保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转出地已中止参保,在转入地按规定参加职工医保的,可申请转移接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