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自贸区长沙片区高层次人才免费住房、住房租金补贴实施办法(试行)发布了,海外人才新创办企业,在长沙片区范围内租赁生产经营场地的,按租金实际发生额给予最高30万元/年的租赁补贴,期限3年;在长沙片区范围内购买生产经营场地的,按500元/平方米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购置补贴,补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先租后买的,需扣除已享受的租金补贴(免费提供场地的视同已享受租金补贴)。
申报条件如下:
海外人才新创办企业申报场地补贴、项目扶持资金,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企业于2021年3月29日(含)以后在长沙片区内注册且在长沙片区各区块所在区县、园区纳税,且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
(二)海外人才持股比例不低于30%,或持股比例不低于10%、实缴资本不低于100万。
场地补贴每年集中申报1次。项目扶持全年接受申报,定期组织评审。场地补贴申报时间、项目扶持评审时间以长沙片区各区块所在区县、园区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