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多久后可办理生育保险就医确认】
参保人在参加广州市生育保险缴费累计满1年的,应先在妊娠满12周后至分娩前办理生育保险就医确认手续,再凭生育保险就医凭证享受生育医疗待遇。
【办理对象】
广州市生育保险参保单位、参保人(含可享受生育医疗待遇的失业人员、退休人员和未就业配偶)
【办理条件】
1.参保人参加广州市生育保险缴费累计满1年的;
2.妊娠满12周后至分娩前办理或符合生育政策因特殊原因计划内终止妊娠的,在行流产或引产手术前办理(不需满12周)。
(说明:办理生育就医确认后发生的相关医疗费用才予支付)
【办理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