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新就业职工保障房申请条件
1、申请人在本市用人单位工作并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该单位在本市为其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缴存住房公积金;
2、新参加工作未满5年(以全日制学历毕业的次月起计算);
3、申请人及其配偶在本市无自有住房;
4、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正在租住公共租赁住房、领取租赁补贴,未享受经济适用住房、人才住房及房屋修葺等优惠政策。
5、非本市户籍的申请人同时需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保障标准计算方式
实物配租
租金标准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发改局及市财政局共同制定。
租金优惠(仅限市属租赁住房住户选择)
每年最高不超过6000元,最长优惠期为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