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乡村振兴产业人才系列鼓励类政策(共2个)

地方特产2022-03-30 23:36:13佚名

长沙乡村振兴产业人才系列鼓励类政策(共2个)

  长沙发布了《长沙市乡村振兴产业人才队伍建设若干措施》,主要分为认定类、补贴类、支持类、鼓励类四大类别。以下是鼓励类政策。

  事业单位农技人员兼职服务和离岗创业:

  《长沙市支持鼓励事业单位农技人员兼职服务和离岗创业实施办法(试行)》支持全市范围事业单位在编农业、林业专业技术人员,在履行好本单位岗位职责、完成本职工作前提下,经批准可进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增值服务,兼职期间待遇不变,并可在兼职单位取得合法报酬、奖励或股权激励;同时,支持农技人员离岗创办、领办、联合经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可保留人事关系,工龄连续计算,发放基本工资,继续享有调整基本工资标准、晋升薪级工资等权利,离岗创业时间累计不超过6年。

  退休人员服务乡村振兴:

  《长沙市鼓励退休人员服务乡村振兴实施办法(试行)》主要鼓励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市属国有企业等退休人员,采取创办、领办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支农支教支医,担任科技特派员、党建指导员等方式,返乡下乡服务乡村振兴。

本文标签: 长沙市  农技  乡村  兼职  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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