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三院关于开具新冠疫苗禁忌症证明的通知根据蚌埠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下发蚌卫疾控〔2021〕43号《关于做好开具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禁忌证明和疫苗接种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对于受种者确因接种禁忌不能接种的,我院为蚌山区辖区内居民提供相应新冠疫苗禁忌症证明。为配合蚌埠市新冠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方便您办理各项手续,现通知如下:
1、开具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禁忌证明工作自2021年8月23日星期一起开始受理。
2、申请人员可在蚌埠三院妇儿楼儿童免疫门诊北门提交材料申请办理。
3、办理时,请携带相关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注:代办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未成年学生无身份证需提供家长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户口本原件、复印件。
(2)申请的新冠疫苗接种禁忌疾病需要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病历、出院小结、诊断证明等有关资料,并加盖医院印章;
(3)本人身份证地址为外地人员,需要提供蚌山区辖区暂住证证明或居委会证明。
4、具体流程:
(1) 周一、周三、周五,下午2:30-5:00,接收材料、初审材料并安排专家组审核。
(2) 次周三上午8:00-11:30,至儿童免疫门诊北门处获取审核结果,符合条件的予以发放证明。
5、咨询电话:0552- 2054120 (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2:30-5:00)
备注:
1、疫情防控期间,发热、有呼吸道不适症状、未戴口罩及口罩有呼吸阀的患者及家属暂不接待业务办理,办理业务时请保持适当距离,避免人员扎堆聚集。
2、疫情期间,进入医院请佩戴口罩、测量体温、扫描安康码。
3、所有相关材料请提供复印件,医院留存。
4、本院仅接待蚌山区辖区内居民、蚌山区辖区内在校学生(需提供学校证明)。
蚌埠市第三人民医院
2021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