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公积金转移指南汇总(转入+转出)
异地办理
异地公积金转入西安公积金指南
办理条件
职工在西安中心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满半年且状态正常,个人账户有6次汇缴记录且欠缴月度不超过3个月,可申请将原工作地(其他城市公积金中心、陕西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转移到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个人账户。
要件资料
1.职工本人办理: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附件1)一份。
2.单位集体代办:《集中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委托书》一份(附件2);《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一份;职工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单位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
转入指南、表格下载:
公积金转出
办理条件
职工在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发生以下情况应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转移:工作变动;辞职、买断工龄等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单位合并、分立;单位撤销、解散、破产。
职工新单位未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或无工作单位的,职工住房公积金暂由调出单位封存管理,或转移至档案托管单位。新单位给职工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后可转移至新单位继续缴存。
转入单位在其他公积金管理中心开户并账户封存满半年的,可以办理职工个人公积金账户系统外转出。此类业务可以在转入地公积金中心申请办理(申请材料及办理流程请咨询转入地公积金中心),也可在西安公积金中心申请办理。
转出全流程:
西安市内转移
西安系统内职工转移公积金办理指南
申请材料(原件)
一、选择线下中心委托银行网点办理时,职工本人可凭身份证及转入单位接收函办理转移业务;转入单位经办人持身份证原件及转移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转移业务。
二、在公积金新网厅办理时,转入单位经办人可线上在网厅自助办理转移业务,按照网厅提示操作办理。
注意事项
1.个人公积金账户中证件类型、证件号码应与提供的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一致,否则应当先办理个人公积金账户身份证件信息的变更手续。
2.处于“冻结”状态的个人公积金账户,应当先办理解冻手续,之后再办理转移手续。
3.办理公积金账户转移时,个人公积金账户必须是“封存”状态,否则应先办理个人账户封存手续,之后再办理转移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