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公租房申请条件及对象一览

地方特产2022-03-30 23:41:03未知

广州公租房申请条件及对象一览

  广州公租房申请条件及对象一览

  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应当具有广州市城镇户籍,并在广州市工作或居住。但以下两种倩况除外:

  (1)申请人配偶及未年满18周岁子女非广州市城镇户籍但在广州市工作或居住的,应当作为共同申请人。

  (2)户籍因就学、服兵役等原因迁出广州市的,可作为共同申请人。

  (二)资格复核前12个月家庭可支配收入、资格复核时家庭资产净值符合政府公布的标准(详见下表)。

  (三)在广州市无自有产权住房,或现自有产权住房人均建筑面积不超过9平方米;租住的直管房住宅、单位公房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或人均居住面积低于10平方米)。

  (四)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未享受购买安居房、经济适用住房、拆迁安置新社区住房、落实侨房政策专月房等购房优惠政策。

  

本文标签: 广州市  申请人  住房  户籍  建筑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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