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天津区域指标高峰通行证次数增加为一年24次
2021年5月31日,天津政务网发布《天津市进一步促进汽车消费的措施》。其中第5条明确:
➤提高使用区域指标登记的小客车通行便利
使用天津本市区域指标登记的小客车申请外环线以内区域(不含外环线)高峰时段预约通行凭证的次数为每年不超过24次;
有效时间:
每次办理的预约通行凭证有效期为连续的7个自然日,如办理预约通行凭证时当年所剩天数不足7个自然日,则以当年剩余天数为准。
其他:
根据外环线以内区域(不含外环线)道路交通拥堵状况,使用本市区域指标登记的小客车申请预约通行凭证的次数由市公安局适时进行调整。
执行时间:本措施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2025年5月31日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