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居民医保缴费时间过了怎么办?
湖北居民医保一般在当年的9月1日至12月31日为第二年的医保缴费。
未按时缴纳医保的居民逾期可补缴,但是居民医疗保险待遇享受设有等待期,而“待遇享受等待期产生的医疗费用不予支付”。
上年度在本市参保缴费的本市户籍居民,从缴费次月起享受当年余下月份的居民医保待遇;非本市户籍居民和上年度未在本市参保缴费的本市户籍居民,从缴费次月起的第7个月开始享受当年余下月份的居民医保待遇。
新生儿出生满90日后办理我市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含免缴)的,从参保缴费次月起享受当年余下月份的居民医保待遇。
逾期参保缴费的居民,医保待遇不追溯。
城乡居民医保的缴费方式
1、可以在税务部门缴纳:个人缴费可通过湖北省税务局电子税务局或其手机APP客户瑞(楚税通)、自助办税机等方式进行缴费,也可前往税务各办税服务大厅。
2、可以在委托代征银行缴纳:个人缴费也可在中国建设银行或其手机APP、农村商业银行进行缴费。
3、可以由村组(社区)代收代缴:可以由村组(社区)代收取个人城乡居民医保费,通过湖北省税务局电子税务局或当地代征银行进行归集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