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后成都落户指南

地方特产2022-03-30 23:59:24佚名

博士后成都落户指南

  博士后如何在成都办理户口?

  办事规程:

  1、被申请人自愿到我市落户

  2、被申请人符合我市入户政策

  3、具备与申请理由相对应的申报材料

  前置条件:

  非成都市户籍博士后人员,按本人或直系亲属拥有的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的顺序申请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入户。

  所需材料:

  1、《入户申请表》;(公安办证中心现场领取或上网下载)

  2、博士后证书(含电子证书)或部、省人社部门出具的介绍信;(原件和复印件)

  3、入户人员居民户口簿(每页应加盖户口专用章及户籍名章)或户籍证明、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结婚证、亲属关系佐证材料;(配偶未成年子女随迁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5、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入本人住房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6、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入直系亲属住房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7、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入户地居民户口簿、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入直系亲属户口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8、集体户首页、集体户空白内页、本人无房佐证材料(入集体户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备注:

  1、省内户口迁移业务已实行网上“一站式”办理,本省户籍人员办理户籍业务必须提供居民户口簿原件,不能提供户籍证明。

  2、省内居民办理迁移前,必须到居住地派出所进行居住登记。

  3、入集体户的,应在本市无住房。

  4、请前往落户地公安办证中心办理。

  收费标准:户口准迁证首次办理免费(丢失、损失、补发4元/张)

  办理时限:材料齐全当场办理

  办事机构:入户地的区(市)县公安局办证中心

  办公地址:入户地的区(市)县公安办证中心(未成立办证中心的郊区(市)县到派出所)

  联系方式:028-68382288

  办公时间:工作日 上午9:00-下午-17:00

本文标签: 原件  集体户  佐证  复印件  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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