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城市疫情防控通告(持续更新)

地方特产2022-03-21 16:18:01未知

白城市疫情防控通告(持续更新)

  更新时间:2022年3月18日

  按照从有疫情地区返白人员必须到社区报备的要求,特提醒:3月3日以来,从有疫情省份和我省其他市(州)返白未报备人员,请立即向所在社区报备。对违反规定导致疫情传播或者其他违法后果的,将依法严肃追究责任。同时,希望广大群众相互提醒、相互监督,落实防疫相关要求,共同守护美好家园。

  白城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3月17日


  更新时间:2022年3月16日

  禁止跨县(市、区)流动的通告

  为减少人员流动带来疫情传播的风险,从2022年3月15日起,禁止本市人员跨县(市、区)流动。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跨县(市、区)外出,请到当地派出所登记。对违反上述规定的,有关部门将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特此通告。

  白城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3月15日

  根据《白城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通告(第7号)》:

  为做好我市疫情防控工作,按照“外防输入、内防扩散”的原则,白城地区人员无特殊情况不得前往松原市、兴安盟、齐齐哈尔等周边地区;白城市洮北区人员不得私自离开主城区,前往镇赉县、洮南市、通榆县、大安市等周边县市。

  如有特殊情况确需外出的,须到当地派出所登记,填报所去地点、事项、出行方式、返回时间,外出人员所在单位和社区要全过程监督,返回后按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进行隔离管控。

  城区内所有饭店、酒店、早餐、小吃部等餐饮场所,从即日起一律禁止堂食,可打包或外卖。

  对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的,有关部门将依法依纪追究责任。请广大市民积极配合,相互监督,守住疫情防控底线,确保疫情不扩散、不蔓延,共同守护美好家园。


  更新时间:2022年3月13日

   白城市卫健委重要提示(3月13日更新)

  3月11日-12日,甘肃省、天津市出现中高风险区。为严防疫情输入,我市新增排查管控地区如下:

  2022年2月23日以来天津市津南区

  2022年2月26日以来甘肃省白银市景泰县

  一、请上述地区返(来)白人员主动向社区(村屯)和单位登记报备,如实报相关信息,签订《疫情防控承诺书》,配合落实相关防控措施,对因瞒报、谎报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责任。

  二、各社区(村屯)要立即启动对上述地区返(来)白人员的网格化排查,对甘肃省白银市景泰县返(来)白人员落实居家隔离管控措施;对天津市津南区返(来)白人员落实健康监测和“落地即检”措施。

  三、对14天内从中高风险区所在市(州)及有本土疫情发生的市(州)返回人员,航空(口岸)集中隔离点、定点医院、进口冷链相关企业等高风险岗位返回人员严格查验抵达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执行“落地即检”和14天健康监测措施;近14天有外省旅居史的来白人员,应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对没有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人员实行落地免费核酸检测。

  四、医院、商超、餐饮、集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要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

  五、请符合条件的市民尽快完成新冠疫苗接种和加强免疫接种。

  广大群众要继续坚持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等良好习惯。

  防控政策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动态调整,请返(来)白人员及时咨询属地县区,谢谢配合。


  更新时间:2022年3月12日

  鉴于当前疫情防控严峻形势,为减少人员流动,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决定进一步强化防控举措,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请全市广大群众增强防范意识,非必要不出门,确需出门务必佩戴口罩,配合各场所做好扫码、测温等措施。

  二、全市各类机关事业单位实行“弹性工作制”,除参与防疫工作人员外,其他人员居家办公。

  三、全市除高三外,中小学各年级、幼儿园、托幼机构及校外培训机构全部停课,停止一切线下教学活动。

  四、全市所有福利机构、养老机构、看守所实行封闭管理。

  五、全市所有药店、诊所暂停销售(含网上销售)退热、止咳、抗病毒和抗生素类药品,诊所禁止接诊发热病人,并引导至定点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对违反规定的一律予以关停。

  六、全市暂停举办一切聚集性活动,红事缓办、丧事简办,不扎堆、不聚集、不聚餐,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

  七、全市所有农贸市场、商超百货等经营场所要严格落实防疫措施,严禁哄抬物价、囤积居奇等价格违法行为,自觉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全市所有单位和个人均须严格遵守,违反相关防疫政策,造成疫情扩散传播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白城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3月12日

本文标签: 疫情  防控  白城  人员  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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