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公办普通高中报考条件的随迁子女:
具有广州市三年初中完整学籍、父母一方或其他监护人持有在广州市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广东省居住证》的非本市户籍初中应届毕业生。
省、市属和越秀、海珠、荔湾、天河区属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此类考生的计划为该校当年招生计划的8%至15%,白云、黄埔、番禺、花都、南沙、从化、增城区属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此类考生的计划为该校当年招生计划的8%至18%,区属公办普通高中的具体比例由各区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省、市属公办普通高中的具体比例由学校自行确定。
2022年随迁子女在广州市参加中考资格审核工作指引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