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东莞市养犬管理条例》正式实施,个人饲养犬只的,需携带犬只、身份证件原件、居住场所的房产证明、房屋租赁证明或者本市户口簿,前往附近的备案点备案即可。
凤岗镇犬只备案登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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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东莞市养犬管理条例》,养犬人应当在今年7月30日前内向备案服务机构备案建档。今年6月1日以后新养犬的,养犬人应当在养犬之日起三十日内,到养犬备案服务机构备案建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