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养老保险领取指南

地方特产2022-03-31 00:34:33佚名

重庆养老保险领取指南

  一、领取额度

  职工养老保险:

  1996年1月1日及其以后参加基本养老保险,2006年1月1日及其以后退休并符合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人员,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每个组成部分都会对养老金产生影响。

  1996年1月1日以前参加工作(或参加基本养老保险),2006年1月1日及其以后退休并符合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人员,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组成。

  基础养老金=(A+A×Q)÷2×M×1%

  A~退休当年养老保险待遇计发基数

  M~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

  Q~个人平均缴费指数(由历年缴费中的当年本人月缴费基数与对应上年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比值的平均数确定,其中2019年起使用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计算)

  个人账户养老金=K÷L

  K~退休时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含利息)

  L~本人退休年龄相对应的计发月数

  居民养老保险:

  计算公式:每月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增发基础养老金+个人帐户养老金(达龄时其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除以139)

  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包括个人缴费、政府补贴、集体补助的本金和利息。

  基础养老金的现行标准:125元/月。今后根据全国基础养老金标准、我市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物价变动等情况适时调整。

  二、领取条件

  职工养老保险:

  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即可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① 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

  法定退休年龄具体规定:

  随用人单位参保人员,男性,应年满60周岁;女性,工人或非管理岗位应年满50周岁,干部或管理岗位应年满55周岁;

  以个人身份参保人员,男性,应年满60周岁;女性,1996年1月1日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年满50周岁,1996年1月1日及以后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且无视同缴费年限的,应年满55周岁。

  ②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满15年及以上。

  实际缴费年限从个人参加职工养老保险开始计算;

  视同缴费年限是指实施个人缴费以前符合国家规定计算连续工龄的工作时间。因每个人的工作经历不同,需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和同级人力社保行政部门通过个人档案确定。

  居民养老保险:

  参保人年满60周岁且缴费满15年及以上的从年满60周岁的次月起领取养老金,缴费不满15年的可一次性补足到15年。其中,在各区县(自治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试点时,已年满45周岁、不满60周岁的人员,可选择不补足15年;

  超龄人员可按现行个人缴费档次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费,从完清补缴养老保险费的次月起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补缴年限不低于15年,补缴养老保险费不享受政府缴费补贴。

  三、办理材料

  职工养老保险:

  1.《重庆市人社服务打包办“职工退休”事项申报表》

  2.参保人员社会保障卡或居民身份证

  3.参保人员本人《职工档案》(有视同缴费年限的需提供)

  4.参保人员一寸登记照一张

  5.符合增发待遇条件的相关资料

  四、办理方式

  ①线上办理

  无视同缴费年限的个体参保人员可通过重庆人社公共服务网、“重庆人社”APP线上申请。

  1、在“重庆人社”APP首页点击“社会保险”—“职工正常退休(职)申请”图标,根据页面提示填写相关信息后提交即可;

  2、登录重庆人社公共服务网(点此进入),进行注册登录后,点击首页“社会保险”—“职工正常退休(职)申请(个人)”,按页面提示填写相关信息后提交即可。

  ②线下办理

  本人携带相关资料到职工养老保险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

本文标签: 养老金  养老保险  年限  参保  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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