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长沙县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实施方案》内容,长沙县小区加装电梯申报政策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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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
长沙县城区范围内的既有多层住宅,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可以申请加装电梯:
(一)具有合法建造、杈属证明;
(二)在原房产建设用地红线范围内:
(三)未列入房屋征收、改造计划。
各乡镇符合条件的多层住宅增设电梯可参照施行。
实施条件:
实施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可以按单元(栋)为单位进行,并满足以下条件:
1.增设电梯占用业主专有部分的,应当事先征求该业主同意;同时经本栋或本单元专有部分占本栋或本单元总建筑面积三分之二以上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同意。
2、增设电梯须保证消防安全及满足出行通道的要求。增设电梯的尺寸原则上不得大于2.5米x2.5米,通过连廊与原住宅相连的,连廊伸出的长度不得大于2米。增设的电梯不应设置在住宅临城市主、次干道的一侧,同时不应影响城市景观风貌要求,同一小区增设电梯应保持整体统一、规范、有序、美观。
3.如增设电梯影响相邻业主通风、采光、日照、通行等权益的,应与受影响的相邻业主(产权人)协商达成一致并取得其书面同意。
4.增设电梯单元的全体业主一致达成书面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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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实施流程:
一、受理申请阶段
二、审查阶段
三、公示阶段
四、施工阶段
五、验收备案
六、移交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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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装费用分摊参考(参考长沙市内实际案例):
增设电梯费用分摊灵活性大,可根据业主的意愿和经济条件进行分摊,重在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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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补贴与费用减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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