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如果您在办理或预约电动车上牌时遇到一些问题,请拨打0311-12123咨询了解
电动自行车上牌最新问题解答
问:石家庄正定县电动自行车什么时候开始上牌?
答:待石家庄桥西、新华、长安、裕华、高新五区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完毕后,其他区县也会启动登记上牌工作。
问:已成功预约,但迟迟未收到办理上牌时间信息,能否自行前往预约点办理上牌?
回复:根据实际情况,目前各集中登记点优先给已经预约成功且已被告知具体日期、时间的车主挂牌。
建议车主耐心等待,短信通知具体时间后再前往,避免到了登记点无法上牌。
问:办理上牌时,能否挑选“靓号”?
回复: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按先后顺序依次发放,不能随意选号,也不实行随机选号。
问:单位车辆办理登记上牌,需要携带哪些资料?
回复:单位车辆办理登记上牌,需要携带单位的身份证明及其他购车材料(材料丢失的需签署《电动自行车来历承诺书》。
依据《河北省电动自行车登记规定》,单位的身份证明: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加盖单位公章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
问:购车材料丢失的,是否需要自行打印《电动自行车来历承诺书》?
回复:无需自行打印。
各集中登记点备有打印好的《电动自行车来历承诺书》,车主办理上牌时直接现场签署即可。
问:不正当手段取得电动自行车登记的,如何处理?
回复: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电动自行车登记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撤销,收缴号牌。对涉嫌盗抢电动自行车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问:石家庄电动自行车没有脚蹬子算新国标吗?
答:如果电动自行车没有脚踏板,按照目前的规定,该电动车既不属于新国标也不属于旧国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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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石家庄二手电动自行车没有资料怎么上牌?
答:按照有关规定,无法提供电动自行车购车凭证、合格证明或进口凭证的,由电动自行车所有人签署《电动自行车来历承诺书》,即可正常登记上牌。
问:石家庄电动自行车上牌怎么办理来历承诺书?
答:按照有关规定,无法提供电动自行车购车凭证、合格证明或进口凭证的,由电动自行车所有人签署《电动自行车来历承诺书》,承诺书可以前往石家庄电动自行车服务网点进行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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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石家庄电动自行车预约上牌显示已审核通过但是没短信通知是什么情况?
答:如果没有收到短信建议您检查一下预约登记时是否有操作上的失误,如选错了车辆类型、上传照片不规范等,如果您的操作完全没有问题,您可以骑着电动自行车前往服务网点咨询办理。
问:石家庄电动自行车白色临时牌照用驾驶证吗?
答: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应当年满16周岁,没有妨碍安全驾驶的疾病。电动自行车属于非机动车,驾驶非机动车不需要考取驾驶证。
问:石家庄电动自行车上牌要买交强险吗?
答:《河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并不强制必须为电动自行车购买保险。鼓励电动自行车所有人投保电动自行车第三者责任保险、人身伤害保险和财产损失保险。
问:石家庄电动自行车发票、合格证等丢了怎么办理上牌?
对无法提供自行车购车凭证或者其他来历证明、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凭证,由电动自行车所有人签署《》
问:安装车牌后如果将车辆卖掉,车牌是否会随同转移?
答:车辆出售后车牌会随着电动自行车一起转移到新车主名下,可以通过APP变更车主的姓名,目前这一功能正在开发中。
问:电动自行车丢失的话车牌是否要注销?
答:可以在APP上注销。或者车主去派出所报案,接到报案后警方会把被盗车号牌移入被盗库中。
问:桥西、新华、长安、裕华、高新五区范围内的居民正在办理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其他区县的电动自行车主是否也要办理?
答:待桥西、新华、长安、裕华、高新五区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完毕后,其他区县也会启动登记上牌工作。
问:有部分居民反映登记预约过程中遇到了系统卡顿、无法登录等问题,请问是什么原因?
答:近期预约上牌人数较多,造成后台数据大量积压。我们正在与相关部门协调处理,这个问题很快就会得到解决。也提醒收到审核通过的居民先不要着急到网点办理,待收到第二条包含安装时间、网点地址内容的短信后,再到网点办理,能最大限度节约您的时间。
电动自行车问题解答
1. 电动自行车新、旧国家标准指什么?
答:新的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是2019年4月15日实施的《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旧标准是1999年10月1日实施的《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GB17761--1999)。
新旧国标主要差别:(1)最高设计车速:新国标为25km/h;旧国标为20km/h。(2)整车最大质量:新国标为55kg;旧国标为40kg。(3)电动机最大功率:新国标为400W;旧国标为240W。(4)脚踏功能:新旧国标均要求必须具有脚踏骑行能力等。
2. 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由哪个部门负责?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八条规定:“依法应当登记的非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因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是法定登记上牌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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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如何对电动自行车实行分类管理?
答:对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登记并发放正式号牌(绿牌);对在用(购买日期在《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区道路通行管理的通告》2021年12月9日发布之日前)的不符合电动自行车强制性国家标准,其最高设计车速不大于50km/h且电机额定功率不大于4kW的两轮电动车,登记并发放临时号牌(白牌),集中登记挂牌日期结束后,不再发放临时号牌。给予临时号牌两轮电动车三年过渡期,在过渡期内按照非机动车管理。过渡期满后,不得上道路行驶。
4. 申请电动自行车登记,应当提交什么材料?
答:申请电动自行车登记,应当现场交验电动自行车,并提交下列材料:(一)电动自行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二)电动自行车购车凭证或者其他来历合法合规证明;(三)电动自行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凭证。
5. 电动自行车购车凭证、合格证明丢失的,怎么登记?
答:无法提供电动自行车购车凭证、合格证明或进口凭证的,由电动自行车所有人签署《电动自行车来历承诺书》,承诺提供的电动自行车相关资料真实有效,如有虚假,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本人自行负担。
6. 电动自行车需要购买强制保险吗?
答:《河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并不强制必须为电动自行车购买保险。鼓励电动自行车所有人投保电动自行车第三者责任保险、人身伤害保险和财产损失保险。
7. 驾驶电动自行车的年龄有什么规定?需要考驾照吗?
答: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应当年满16周岁,没有妨碍安全驾驶的疾病。电动自行车属于非机动车,驾驶非机动车不需要考取驾驶证。
8. 驾驶电动自行车应该在什么车道行驶?
答:电动自行车属于非机动车。非机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
9. 电动自行车有限行规定吗?
答:正式号牌的电动自行车,不限行;临时号牌的电动两轮车,限制通行中山路(友谊大街至体育大街段)、裕华路(友谊大街至体育大街段)、中华大街(和平路至槐安路段)、建设大街(和平路至槐安路段),过渡期满后,不得上道路行驶。
10. 驾驶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必须戴头盔吗?不戴头盔怎么处罚?
答:驾驶、乘坐电动自行车应当佩戴安全头盔。驾驶、乘坐电动自行车未佩戴安全头盔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给予口头警告,责令改正。对拒不改正的,视情节可以处以警告或者10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
11. 使用共享电动自行车需要自行携带安全头盔吗?
答:《河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经营单位应当随车配备安全头盔。驾乘人员在使用共享电动自行车时,发现该电动自行车未配备安全头盔的,不得驾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