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放标准:
(1)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发放标准为750元/月;
(2)参保缴费不足1年或参保缴费满1年但因本人原因解除劳动合同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发放标准为450元/月。
南京失业补助金政策的执行时间:
1.失业补助金政策执行时间为2020年3月至2021年12月。
2.对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在2021年12月底前提出申领的,其2020年3月至政策开始实施期间应享受的失业补助金、价格临时补贴给予补发。
注意:
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不享受失业保险金、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