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职业技术学院是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由东莞市人民政府举办的一所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位于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有松山湖(校本部)、道滘(卫生健康学院)、大岭山(建筑学院)3个校区,总面积63.71万平方米。为实现办学规模与办学水平“双提升”、为服务大湾区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升级提供技术与人才“双支撑”,结合学校建设和事业发展需要,东莞职业技术学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68名。
福利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编制人员,执行国家和广东省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招聘要求
①专业名称及代码参考《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20年版)》确定,第一学历须全日制本科,各学历层次专业相同或相近。
②年龄要求:
招聘岗位有专业技术资格要求的:岗位要求中级职称的,报考者年龄需为40周岁以下(即1980年1月1日之后出生);
岗位要求副高职称的,报考者年龄需为45周岁以下(即1975年1月1日之后出生);
岗位要求正高职称的,报考者年龄需为50周岁以下(即1970年1月1日之后出生)。
招聘岗位无专业技术资格要求的:岗位学历学位要求研究生硕士的,报考者年龄需为35周岁以下(即1985年1月1日之后出生);
岗位学历学位要求为研究生博士的,可分三种情况:不具备职称的研究生博士报考者年龄需为40周岁以下(即1980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备副高职称的研究生博士报考者年龄需为45周岁以下(即1975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备正高职称的研究生博士报考者年龄需为50周岁以下(即1970年1月1日之后出生);
博士后年龄可适当放宽。解释权归东莞职业技术学院所有。
考生报名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2月20日24:00。
报名方式:采取发送电子版报名材料到指定电子邮箱的报名方式,邮箱地址为:dgzygkzp@dgpt.edu.cn,邮件名称以“考生姓名+应聘岗位+岗位代码”格式命名。报名截止时间以邮箱接收报名材料时间为准,未在报名时间内报名的,视为报名无效。
①《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作为附件提交,含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不可更改原始文档格式)
②《东莞职业技术学院招聘人才信息登记表》(作为附件提交,含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不可更改原始文档格式)
③报考人员5分钟试讲视频:作为附件提交(视频中需呈现报考人员的教态、语言表达等,试讲内容为报考对应岗位的专业课程,格式为MP4/AVI/MPEG,视频大小压缩在80M以内,视频文件须以“考生姓名+应聘岗位+岗位代码”的格式命名)
④其他报名材料:严格按照下列顺序整理到一个文档(Word或Pdf格式)作为附件提交(文件须以“考生姓名+应聘岗位+岗位代码”的格式命名)
1、身份证(正反面);
2、毕业证书(从大学第一学历起各个学习阶段);
3、学位证书(从大学第一学历起各个学习阶段);
4、学历学位验证证明(国内高校毕业人员提供学信网和学位网查验报告;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国人员提交教育部留学生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5、国内应届毕业生提交就业生推荐表或院校开具的在读及毕业时间的证明;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应届毕业生,提供就读院校开具的在读及毕业时间的证明或我国驻外使领馆确认书;
6、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有则提供,从初级到最高级);
7、岗位招聘条件要求为中共党员的,需提供目前所在党组织开具的《党员证明信》;
8、获奖证书、科研成果等(有则提供);
9、岗位招聘条件要求工作经历的,需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凭证等材料
10、其他相关支撑材料(如:以相近专业报考者,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学校盖章,国境外学历学位提供中文和外文版本的成绩单>或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资格审查
初审:
①东莞职业技术学院成立初审小组,根据招聘岗位条件,对符合岗位报名条件的报考人员的5分钟试讲视频进行初审,各岗位按试讲视频初审成绩从高到低1:5的比例确定进入试讲人员名单,报名人数不足本岗位招聘人数的1:5,按符合岗位报名条件并通过初审的实际人数进入试讲环节;
②试讲考试相关安排将于报名时间截止后15个工作日内在东莞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报考人员届时登陆学院网站查看相关考试信息,并按时参加资格复审和考试。
复审:
①复审时间:进入试讲环节考生须在试讲前一天,持报名有关资料到我校人事处进行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段内来我校人事处进行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资格复审合格者方能进入试讲环节;
②考生复审时需携带的资料:为其他报名材料1-10项的原件。
考试
考试安排:相关考试安排届时在东莞职业技术学院门户网站,报考人员需在报名时间截止后15个工作日内登录学院网站查看相关考试安排。
考试方式:教学岗位的考试采用先试讲,入围后进行面试的方式。考生试讲成绩须达到合格分数线及以上(合格分数线为80分),在试讲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根据岗位招聘人数的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如达到试讲合格分数线以上人数不足本岗位招聘人数的1:3,按实际达到试讲合格分数线以上人数进入面试。
考试成绩:教学岗位考试总成绩由试讲成绩和面试成绩组成,均按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试讲成绩×50%+面试成绩×50%。试讲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须达到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为80分)。考试总成绩相同者,以考生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成绩公布:教学岗位试讲考试成绩当场公布,试讲结束后,考生登录东莞职业技术学院网站查阅面试相关考试安排;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于考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东莞职业技术学院网站。
体检与考察
体检
在成绩合格者中,根据同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组织体检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执行。
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有关要求组织实施。未按规定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材料配合考察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察资格。
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同时在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东莞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规定办理聘用相关手续。未按规定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材料办理聘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其他有关说明
①考生登陆东莞职业技术学院门户网站(http://www.dgpt.edu.cn)查阅公告及考试相关通知,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否则报名无效。报考人员提交报名材料不齐、不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或不按规定提交报名材料,视为报名无效,不再另行通知;
②考生要保证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提交佐证材料不完善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考试资格的,责任由考生自负。报名时与考试全过程使用的照片应保持一致;
③考生须于2021年8月31日前毕业并提供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层学位层次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学历学位证书认证报告,如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我校有权取消录用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岗位要求具备职称或相关证书的,考生须在考试报名前通过职称的考试、认定或评审,并取得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如考生专业技术资格为广东省外取得的,须经过我校职称聘任委员会认定后决定是否聘用,岗位聘用等级由学校结合实际情况确定;
④考生报考期间需自行关注东莞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发布的考试相关信息,注意留意个人报名时所填邮箱地址和手机号码所接收的相关考试信息通知,如因个人原因未及时留意考试相关通知信息而错过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联系方式
东莞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处
谭老师0769-23306735、陈老师0769-233060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