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相关政策。
奖励对象:
本市农村户籍男性未满60周岁、女性未满55周岁,全面两孩政策调整前符合政策终身只生育(含依法收养)一个子女、纯生二女或婚后未生育子女,且一方落实绝育措施的农村计划生育已婚夫妇。
奖励标准
农村计划生育节育奖励金标准:本市农村户籍男性未满60周岁、女性未满55周岁,全面两孩政策调整前符合政策终身只生育(含依法收养)一个子女、纯生二女或婚后未生育子女,且一方落实绝育措施的计划生育已婚夫妇,由政府按每人每月200元的标准发放农村计划生育节育奖励金(以下简称奖励金)。
申请材料
1、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计划生育服务证、合法收养证或收养公证书、实施绝育措施证明书等原件和复印件、一寸免冠近照2张
2、现场填写《惠州市农村计划生育节育奖励金申请表》一式两份,并签署申请承诺。
注:无计划生育服务证的,申请通过广东省全员人口信息系统核准或乡镇(街道)卫生健康工作机构调查核实。
申请时间
该奖励金需提出申请方可发放,申请对象可到达领取年龄前一到两个月提出申请,到达年龄后从市外迁入的,应及时提出申请,自审核确认后的次月开始发放奖励金。
申请地点
可向户籍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提出申请。
申请方式
1、申请人携带相关的材料前往村(居)民委员会提出申请
2、现场填写现场填写《惠州市城镇独生子女父母计划生育奖励申请表》一式两份,并签署申请承诺。
3、配合工作人员完成相关的事项,等待审核、公示、告知
4、审核通过后、奖励金从审核确认后的次月开始发放,按月固定发放到经审核确认的奖励对象(具备资质的金融代理机构开设的银行卡)。奖励对象申请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等救助,奖励金不计入家庭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