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城镇独生子女父母计划生育奖励申请指南

地方特产2022-12-07 09:29:30智慧百科

惠州城镇独生子女父母计划生育奖励申请指南

  2023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相关政策。

  奖励对象:

  本市城镇户籍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全面两孩政策调整前符合政策终身只生育(含依法收养)一个子女的独生子女父母。

  注:本条款规定的奖励对象包括符合规定条件的丧偶、离婚及再婚人员。

  奖励标准

  本市城镇户籍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全面两孩政策调整前符合政策终身只生育(含依法收养)一个子女的独生子女父母,由政府按每人每月100元的标准发放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

  申请材料

  1、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或离婚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独生子女优待证、合法收养证或收养公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一寸免冠近照2张

  2、现场填写《惠州市城镇独生子女父母计划生育奖励申请表》

  3、离异或再婚对象,另需提供离婚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书原件和复印件。

  注:无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独生子女优待证的,申请通过广东省全员人口信息系统核准或乡镇(街道)卫生健康工作机构调查核实。

  申请地点

  可向户籍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提出申请。

  申请方式

  1、申请人携带相关的材料前往村(居)民委员会提出申请

  2、现场填写现场填写《惠州市城镇独生子女父母计划生育奖励申请表》一式两份,并签署申请承诺。

  3、配合工作人员完成相关的事项,等待审核、公示、告知

  4、审核通过后、奖励金从审核确认后的次月开始发放,按月固定发放到经审核确认的奖励对象(具备资质的金融代理机构开设的银行卡)。奖励对象申请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等救助,奖励金不计入家庭收入。

  申请时间

  城镇独生子女父母需到达领取年龄前一到两个月向户籍地村居委会提出申请。

  注意事项

  外地迁入对象,应配合当地村(居)民委员会核实本人婚育情况等计划生育事项。

本文标签: 独生子女  父母  城镇  对象  户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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