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山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通告(2022年第9号)
3月19日,我区在对集中隔离人员例行核酸检测筛查中,发现1份样本新冠病毒核酸初筛阳性,3月20日,经福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复核为阳性。目前,该1例阳性人员已闭环转运至指定地点集中隔离管理。
病例8:卢某某,男,35岁,居住于福州市仓山区金河路168号翠榕苑,3月8日到泉州出差,3月8日-12日在泉州市丰泽区滨海酒店住宿。
3月12日从泉州丰泽区自驾回福州。
3月13日至今均在集中医学观察隔离酒店单人单间隔离。3月13日、15日,新冠病毒核酸结果均为阴性,3月19日新冠病毒核酸初筛阳性,3月20日经福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复核为阳性。
疫情期间,广大市民要切实履行个人防疫责任,及时关注官方发布的权威信息,不恐慌、不信谣、不传谣,如发现与已公布的阳性病例轨迹有时空交集的,务必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或单位报告,配合核酸检测和健康管理措施。对隐瞒不报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联系电话:0591-83445666。
福州市仓山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
2022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