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疫情期间社保业务办理

地方特产2022-03-31 01:17:06佚名

乌鲁木齐疫情期间社保业务办理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足不出户也是爱国”。为有效遏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蔓延,保障您及家人的生命安全,乌鲁木齐市社会保险管理局大力倡导社保业务“网上办”、“掌上办”、“电话办”、“延期办”,为参保群众提供“不见面”业务服务,最大限度减少人群聚集传播风险,极力阻断病毒传播渠道。

  1、为方便群众在疫情防控期间办理各项社保业务,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1)提倡网上办理,减少现场经办。目前我市95%以上的社保业务实现网上办事大厅、手机APP、微信公众号等线上渠道办理,人员新参保、停保、续保、代付代缴银行账号变更、缴费、社保信息查询等业务均可线上办理。

  (2)建议事前咨询,做到即办即走。不是特别紧急的事项,建议待疫情解除后再到现场办理。办理事项特别紧急,确需现场办理的,建议先提前拨打相关服务电话咨询,携带相关资料,减少在现场等候的时间,业务办结后尽快离开。因受疫情影响,单位或个人未能按时办理参保登记、缴纳社会保险费等业务的,允许在疫情结束后补办,逾期办理缴费不影响参保人员个人权益记录,补办手续应在疫情解除后三个月内完成;对于未能及时办理新增退休人员申报的,自审核次月起补发养老待遇;对医护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开辟工伤保险绿色通道,做好相关人员工伤保险保障工作。

  (3)自觉佩戴口罩,做好自我防护。到现场办理业务时,请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主动配合现场工作人员引导和体温检测。如有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请不要到现场办理业务,并尽快到医疗机构就诊。

  2、社保咨询电话:

  (1)养老、失业保险待遇支付咨询电话:0991-4680673

  (2)工伤保险待遇支付咨询电话:0991-4680187

  (3)天山区社保分局:0991-2337209

  (4)沙依巴克区社保分局:0991-4533946

  (5)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社保分局:0991-3825514

  (6)水磨沟区社保分局:0991-4643374

  (7)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社保分局:0991-3107675

  (8)米东区社保分局:0991-3305028

  3、业务办理渠道:

  (1)网厅网址http://222.82.215.217:10012/xjwt/

  (2)下载新疆智慧人社手机APP在线办理社保业务 

(3)关注社会保险管理局

本文标签: 社保  业务  疫情  分局  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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