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
2015年,广东省政府出台《关于加快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意见》(粤府〔2015〕1号),提出支持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利用自有存量国有建设用地建设租赁型人才周转住房。2019年起实施的《广东省人才发展条例》(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7号)第四十五条明确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通过货币补贴或者人才住房等方式,为人才提供住房保障。花都区在2015年、2017年分别制定了引进卫生和教育优秀人才相关办法,主要做法是给予安家费和住房补贴,尚未在全区范围形成人才住房统一实施操作政策法规。为加快推进我区认定的高层次人才住房服务保障和招商协议“一企一策”等类型人才住房保障工作,优化我区营商环境,加强我区经济竞争力,制定全区适用的人才住房统一实施操作政策,健全分层分类解决人才住房问题的制度体系,很有必要。
二、法律政策依据
本细则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印发关于我省深入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粤发〔2017〕1号)、《广州市人才公寓管理办法》、《广州市高层次人才服务保障方案》、《花都亲商助企二十六条》和《花都区高层次人才认定办法》等相关规定制定。
三、主要思路和内容
(一)主要思路
本细则主要对人才住房的筹集、申请、审核、分配、租售、管理等相关活动进行规范,并明确我区人才住房的分配对象、分配程序及监督管理流程。
(二)主要内容
1.房源的筹集。本《细则》所指人才住房可以通过配套建设、集中新建等方式建设的政府性房源筹集,也可以通过购买、租赁市场房源,接管、盘活政府存量房源,接受捐赠房源等方式筹集。
按规定已完成资产调入广州花都汽车城发展有限公司的政府性房源可以用作人才住房的,由广州花都汽车城发展有限公司组织人才住房分配和有关管理工作。
2.人才住房保障的对象。人才住房分配对象分为高层次人才、普惠型人才和招商型人才。
3.分配管理。
(1)发布房源信息。区住房城乡建设局或实施机构结合城市建设、产业发展需求和人才住房房源情况,制定并发布人才住房房源信息;
(2)提交申请。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或单位按规定向区住房城乡建设局或实施机构提交人才住房需求。
(3)资格审核。收到申请后,区住房城乡建设局或实施机构,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对申请人或单位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符合申请条件的,确定准入资格;不符合申请条件的,说明原因。
(4)房源匹配。区住房城乡建设局或实施机构根据人才住房房源情况及申请人或单位意愿,进行房源匹配。分配结果通过花都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4.监督和管理
租赁性人才住房租金标准或配售性人才住房的配售价格参照同期同区域同类型市场商品住房的租金、售价,由区住房城乡建设局或实施机构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进行评估。
租赁型人才住房租赁合同期限一般为5年。期满后申请主体仍符合我区人才住房供应条件且需要续租的,应在合同期满前3个月向人才住房所有权人(单位)或实施机构提出续租申请,经批准后可以续租。享受租赁型人才住房的人才或企业应自觉履行合同约定事项,租赁合同期满未在规定期限提出续租申请的,申请主体应当在合同期满后60日内结清有关费用并腾退人才住房。
本《细则》配售性人才住房执行实名制要求且仅限购买一套,自签订买卖合同之日起10年内不得上市流通周转、不得办理抵押贷款(用于购买本套住房的公积金和商业按揭贷款除外)。
四、答疑解惑
(一)什么是人才住房?
本细则所称的人才住房是指由政府建设筹集,由实施机构统筹分配,向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普惠型人才以及招商型人才供应的住房。
(二)人才住房面向什么群体供应?
区政府建设筹集的人才住房,向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普惠型人才以及招商型人才供应。
高层次人才,是指按照《花都区高层次人才认定办法》认定的“国际尖端人才”、“国内高端人才”“区级高层次人才”,其中区级高层次人才包括花都领军人才(团队)、花都高端人才、花都优秀后备人才。
普惠型人才,是指未符合我区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的中高层次人才。包括花都“优才计划”引进人才、广州市人才绿卡持有人、符合花都引进优秀人才住房补贴条件人才,以及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纳入普惠型人才范围的人才。
招商型人才,是指与区政府、各招商部门签订招商协议、合作协议等企业的人才。
(三)夫妻二人都是认定的中高层次人才,能否申请两套人才住房?
以户为单位,每户家庭在我区范围内只能享受一套人才住房。
(四)人才住房面积是多大?
人才住房以满足不同层次人才居住需求为原则。新建人才住房按需设置多种户型。面向学历型、技能型、管理型等各类人才的单套建筑面积以90平方米为主,原则上不超过120平方米。
符合条件的国际尖端人才、国内高端人才、花都领军人才,花都高端人才可分别申请入住不超过200平方米、180平方米、150平方米、120平方米的人才住房。
(五)人才住房的售价、租金标准如何确定?
租赁性人才住房租金标准或配售性人才住房的配售价格参照同期同区域同类型市场商品住房的租金、售价,由区住房城乡建设局或实施机构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进行评估。配售型人才住房售价可按照楼盘配售时同地段、同类别商品住房市场评估价格50%、70%、80%配售。
(六)配售型人才住房有何限制权利?
配售性人才住房执行实名制要求且仅限购买一套,自签订买卖合同之日起10年内不得上市流通周转、不得办理抵押贷款(用于购买本套住房的公积金和商业按揭贷款除外)。
五、解读途径和时间
解读途径:花都区政府门户网站。
时间:与本办法挂网同步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