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车辆年检办理条件及材料

地方特产2022-03-31 02:09:04未知

太原车辆年检办理条件及材料

  办理条件

  1、营运载客汽车5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达到和超过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2、载货汽车和大型、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10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达到和超过10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3、摩托车4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达到和超过4年的,每年检验1次;

  4、专用校车应当自注册登记之日起每6个月检验一次;

  5、非专用校车应当自取得校车标牌后每6个月检验一次;

  6、其他机动车每年检验1次;

  7、注册登记达到和超过6年的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每年检验1次;达到和超过1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8、6年以内的非运营和其他小型、微型载客汽车(面包车、7座及7座以上车辆除外)免检制度。6年以后,就要按规定一年一检。

  办理材料

  1、《机动车牌证申请表》。

  2、机动车行驶证。

  3、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4、机动车查验记录表。

  5、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第三联原件,原件丢失的,收存其他任一联复印件加盖保险公司印任一联复印件章,原件因上次核发检验合格标志时已收存的,收存其他任一联复印件。

  6、机动车尾气检测表

  备注:受托核发检验合格标志,还需审查《委托核发检验合格标志通知书》,并与下载的委托信息进行比对。

本文标签: 机动车  个月  校车  原件  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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