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新生儿户口办理
办理材料
1、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
2、父(母)亲的《户口簿》
注:
1.父母民族成分不同时,需提供其父母共同签字的民族成分填报申请书。(《甘肃省公民民族成分登记管理实施细则》甘族发2015]159号)
2.新生儿姓名要与《出生医学证明》中姓名相同
办理流程及时限
申请人为城四区(城关、七里河、西固、安宁)户籍的,在城四区任一派出所;新区、高新区,远郊一区三县(红古、永登、皋兰、榆中)户籍的,在本域范围内任一派出所,可申请办理出生登记户口,材料齐全的当场办结。也可通过“户籍e办”在线上提交材料申请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