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出生登记户口办理指南
适用范围
辖区内的户籍人口
所需材料
1、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
2、父(母)亲的《户口簿》;
注:
1.父母民族成分不同时,需提供其父母共同签字的民族成分填报申请书。(《甘肃省公民民族成分登记管理实施细则》甘族发2015]159号)
2.新生儿姓名要与《出生医学证明》中姓名相同
办理流程及时限
申请人为城四区(城关、七里河、西固、安宁)户籍的,在城四区任一派出所;新区、高新区,远郊一区三县(红古、永登、皋兰、榆中)户籍的,在本域范围内任一派出所,可申请办理出生登记户口,材料齐全的当场办结。也可通过“户籍e办”在线上提交材料申请办理。
备注
1、以下几种情况需要到窗口办理:
(1)夫妻双方是双军人;
(2)集体户。
2、《出生医学证明》的签发时间已经跨年度的,需经派出所所长审批,7个工作日内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