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
经市政府研究同意,市民政局、市财政局下发通知,在2020年底保障标准基础上困难群众救助标准再提高10%。
2021年7月12日通知:
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黄岛区、城阳区、即墨区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由每人每月1232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356元;
胶州市、平度市、莱西市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由每人每月1232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356元;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由每人每月921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020元。
地方特产2022-03-21 18:57:02未知
青岛市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
经市政府研究同意,市民政局、市财政局下发通知,在2020年底保障标准基础上困难群众救助标准再提高10%。
2021年7月12日通知:
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黄岛区、城阳区、即墨区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由每人每月1232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356元;
胶州市、平度市、莱西市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由每人每月1232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356元;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由每人每月921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020元。
青岛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202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