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养老服务补贴对象
补贴对象根据相关规定,按照老年人家庭经济状况和相应的政府保障责任,分为五类:
1.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60周岁以上的失能、失智及高龄老年人。
2.低收入家庭(低保边缘家庭)60周岁以上的失能、失智及高龄老年人。
3.有条件的地方可扩大至当地平均可支配收入以下家庭60周岁以上的失能、失智及高龄老年人。
4.《温州市居家养老服务促进条例》中规定的除上述三类以外的享受政府提供的免费居家养老服务的老年人。
(1)重点优抚对象家庭成员、人体器官捐献人家庭成员中的重度、中度失能失智老年人;
(2)赡养人死亡或者伤病残无力进行赡养的重度、中度失能失智老年人。
5.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老年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