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公租房指面向长沙市城区符合条件的低收入及中等偏下收入城市户籍家庭和单身人员、新就业无房职工、外来务工人员提供住房,并按规定收取租金,天心区外来务工人员公租房申请如下:
一、申请条件
1.本人及家庭在长沙市城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
2.与长沙市城区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已满1年,且申请之日前已连续缴纳长沙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1年以上(含);
3.持有长沙市城区有效居住证;
4.符合长沙市城区中等偏下收入标准。
温馨提示:
1、长沙市本级 (含高新区) 低收入标准由申请家庭人均月可支配收入为3140元 (含) 以下,中等偏下收入标准由申请家庭人均月可支配收入为3140元 (不含) 至3865元 (含)。
2、非长沙市城区户籍的新就业无房职工、外来务工人员,其家庭人口为配偶及子女。
二、申请资料
(1)申请人填写的《申请表》;
(2)申请人的身份证、居住证、户口簿;
(3)与工作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
(4)审核部门认为需提供的其他材料。
注意:申请表可前往社区申请时填写。
三、申请流程
申请人须携带申请材料到户籍所在地(非长沙市城区城市户籍的,为工作单位所在地)社区居委会领取《长沙市住房保障资格申请审批表》,按要求如实填写后提出申请。申请对象提交材料齐全并符合要求的,社区居委会应当当场核对申请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由核对人员签名、社区居委会盖章确认核对的申请材料,向申请对象出具接收申请材料清单,并自接收申请材料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报送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审核。
注意:不符合条件的,将出具《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通知书》;符合条件的,将登记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实物配租或租赁补贴对象,核发《长沙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单》,并向社会公示。
四、申请地点
户籍所在地(非长沙市城区城市户籍的,为工作单位所在地)
>>>长沙天心区公租房申请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