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租住公寓或自建房可以申报公积金提取吗?
答:可以。若职工租住公寓、自建房等用于自住,可参考租住商品住房提取进行申报。
一、租住商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已全面实施网上申报。
持居民身份证的职工须通过佛山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办事大厅、“佛山公积金”微信公众号等线上服务渠道办理业务,无需提供任何资料。
1、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
①登陆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http://fsgjj.foshan.gov.cn),点击个人网办事大厅入口;
②进入管理中心网上服务大厅,登录个人用户;
③点击“我要办理”——选择“个人提取办理”栏目中“租住商品住房提取”栏目进行申报。
2、“佛山公积金”微信公众号。
①关注“佛山公积金”微信公众号,菜单栏点击“办事服务”,选择“个人网上办事”;
②进入佛山公积金管理中心手机版网上服务大厅,登录个人账号;
③选择菜单栏“业务大厅”,点击“租住商品住房提取”栏目中进行申报。
3、“粤省事”小程序。
①搜索“粤省事”小程序,点击登录;
②选择首页热点服务,点击“公积金”;
③在提交申请栏目,选择“租住商品房提取”按照指引进行申报。
二、持非居民身份证的职工需至业务窗口办理,以下资料为业务窗口办理时须提供:
1、提取人缴存登记的证件;
2、提取人本人的银行账户;
3、《住房公积金提取承诺书(授权书)》;
4、提取人及其配偶在我市的无房产证明;
5、结婚证(已婚须提供)。
佛山公积金办事网点一览(业务+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