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继承赠与房产转移登记办理指南(资料+地点+费用)

地方特产2022-11-09 16:01:32智慧百科

长沙继承赠与房产转移登记办理指南(资料+地点+费用)

  长沙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登记之继承、遗赠转移登记可以前往不动产中心办理,具体如下:

  一、申请资料

  (1)长沙市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不动产权属证书(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

  (4)继承公证书或者生效法律文书;

  (5)其他必要材料。

  二、申请地点

  长沙不动产登记中心咨询热线(附各网点地址)

  三、办理费用

  住宅80元/件,非住宅550元/件,

  工本费为10元/本,核发一本证书不收工本费,向一个以上权利人发放证书时,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证书工本费10元。

  四、注意事项

  (一)提交的资料应为原件。不能留存原件的,申请人应出示原件,并提交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复印件上需要加盖法人或其他组织公章或签名;不能出示原件比对的,申请人应提供出具该材料的机构或法定存档机构确认、公证机构公证或认证复印件与原件一致的证明。

  (二)若不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生效的法律文书,则需提交:

  ※ 被继承人或遗赠人的死亡证明(医疗机构、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出具的死亡证明);

  ※ 所有继承人或受遗赠人与被继承人、遗赠人的亲属关系证明,包括户口簿、结婚证(婚姻关系证明),收养证明、出生证,公安机关以及村委会、居委会、法人或其他组织出具的证明材料;

  ※ 在不动产登记机构,不动产登记工作人员的见证下,签署放弃继承权的声明;

  ※ 被继承人或遗赠人生前有遗嘱或者遗赠抚养协议的,提交其全部遗嘱或者遗赠抚养协议;

  ※ 所有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身份证、户口簿;

  (三)申请人提供虚假材料导致登记错误的,由申请人承担法律责任。

本文标签: 原件  不动产  继承人  工本费  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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