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失业登记证可以补审。
未按时按规审验的,由个人提交申请,户籍所在地社区重新进行调查公示,符合条件的予以补审
一、办理地点
(1)档案托管在档案托管机构的失业人员,由个人向档案托管机构提出申请
(2)没有档案托管的本市户籍失业人员,通过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向街道(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提出申请
二、申请材料
1、本人身份证
2、《登记证》原件
也可咨询西安各区县就业失业登记机构
市级:西安市就业服务中心;地址:建工路28A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大厦5楼;电话:82284231
新城区:地址:韩森路145号新城区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电话:029-87412486
碑林区:地址:东大街8号东门商贸中心2号楼3层 电话:029-89583378
莲湖区:地址:团结东路6号人力资源服务中心2号楼3层 电话:029-89549231
雁塔区:地址:雁塔区西沣三路雁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就失业登记窗口 电话:029-88721701
灞桥区:地址:新医路87号灞桥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电话:029-83536620
未央区:地址:未央区太华北路延伸线团结四社未央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大楼 电话:029-86257226
阎良区:地址:阎良区凤凰东路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电话:029-86868910
临潼区:地址:临潼区人民北路人力资源市场二楼就业登记科 电话:029-83812153
长安区:地址:长安区韦曲南街250号长安区人力资源市场1楼4号窗口 电话:029-85285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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