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浐灞职称认定在西安浐灞生态区政府官网上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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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浐灞生态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关于开展2021年度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为例
生态区各有关单位、存档人员:
按照2021年度浐灞生态区工程系列职称工作总体安排,结合我区各单位工程专业技术人员实际情况,现将2021年度浐灞生态区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人事档案在浐灞生态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进行托管,在有合法生产、经营手续的各类企事业单位中直接从事工程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或已办理退休的人员不得参加职称认定。
二、职称认定条件
(一)政治、诚信条件
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本职工作,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操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
1.近三年来被单位通报批评者;
2.任现职以来出现重大工作事故,造成恶劣影响的;
3.受到违法违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4.企业(单位)、个人有严重失信记录,被列入“黑名单”的;
5.申报认定助理工程师、工程师任职资格的人员,要承诺所有申报材料真实可信。对在申报认定各阶段查实的学历、业绩造假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当年参评资格,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三年内不得重新申报。
(二)学历条件
1.全日制统招理工科学历(学习)背景大学专科毕业,见习1年期满,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可聘任本专业助理级职称;
2.全日制统招理工科学历(学习)背景大学本科毕业,见习1年期满,可聘任本专业助理级职称;
3.全日制统招理工科学历(学习)背景硕士研究生(统招学历本专业)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可聘任本专业中级职称;
4.理工科学历(学习)背景博士研究生毕业,可聘任中级职称。
实行全国统一考试的专业不再组织职称认定。
(三)考核条件
个人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
(四)继续教育条件
根据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要求,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累计应不少于80小时(公需课不少于24小时,专业课不少于56小时)。
三、报名方式及材料报送要求
(一)报名方式
所有职称申报人员按通知要求,下载填写并准备好相关申报资料后,由单位人事部门统一组织,并派专人到浐灞大道一号浐灞政务服务中心一期服务大厅2号窗口现场报送材料。
(二)材料报送要求
1.填写《西安市大中专毕业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认定表》(附件1.一式三份),“呈报单位意见”栏中需加盖所在单位或单位人事部门的公章。
2.单位公示证明(附件2);
3.《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附件3);
4.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基本情况汇总表(电子版和纸质版同时报送,纸质版需加盖公章,附件4);
5.学历证、学位证(国内就学的毕业生需从学信网下载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复印件;身份证、继续教育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不予退回);
6.申报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诚信承诺书(附件5);
7.个人蓝底免冠电子照片(jpg格式,文件大小不超过100KB,建议626像素(高)x 413像素(宽),文件需命名为“姓名&身份证号码”)。
职称认定所需材料的按照顺序用文件袋承装,并在文件袋上标注本袋所装材料目录。所有材料认定材料报送完毕后,不再受理补送材料,请各相关单位、参评人员整理好申报材料,一次报送完毕。
四、其他要求
(一)申报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实行职称申报承诺制,所有认定助理工程师、工程师人员申报时需提交承诺书一份(附件5),保证申报材料真实有效,无弄虚作假行为。如材料审核期间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直接取消其认定资格。已通过认定的人员,收回其资格证书,并在三年内不得申报职称认定评审。
1.伪造证件和证明的;
2.提交虚假申报资料的;
3.其他严重违反职称认定规定的行为。
(二)根据省市相关规定,凡以考代评的职称系列(包括经济、会计、统计、审计、卫生、药学、翻译、通信、计算机等系列)均应参加相关主管部门组织的考试,浐灞生态区人才中心暂不接受上述系列的职称申报。
五、报送材料时间、地点
(一)报送时间
2021年10月9日—11月10日。以上申报时间均为正常工作日,具体为: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正常休息。请按时进行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二)报送地点及联系方式
1.地点:浐灞大道一号浐灞商务中心政务服务大厅一期2号窗口。
2.联系电话:029-83592517(材料报送);029-83597587(政策咨询)。
附件:1.《西安市全日制大、中专毕业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认定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