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条件:
(一)进行就业登记、失业登记的劳动者;
(二)被认定为就业援助对象的劳动者;
(三)享受相关就业扶持政策的劳动者;
(四)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规定范围内的其他劳动者。 外国人来华就业,台湾、香港和澳门居民在内地就业,其他法律法规有相关规定的从其规定。
申请材料:就业登记或失业登记材料
(已进行就业登记或失业登记的人员无需提供材料,可直接申领证书。通过共享获取就业经办机构的就业(失业)登记数据进行核验,申请人无需提供纸质材料;如共享获取不到,由就业经办机构内部核查。)
申领流程:
办理环节名称 | 环节具体办理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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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登陆 | 申请人在互联网,app首先需要注册账号并登陆。 |
选择办理业务 | 申报人选择要办理的业务,点击办理 |
办事指南 | 显示申请人在申报业务时需要注意的内容 |
主体确认 | 确认申报主体,完善申请人信息 |
业务申报 | 申请单位或申请人向劳动就业经办机构(市、县、乡镇)提出“就业创业证”的申领 |
线上申领:江西人社公共服务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