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方便群众申报引进人才入户业务,提高花都区引进人才入户的效率和水平,实现“零跑动”,花都区人才交流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花都区人才办”)将实施引进在职人才入户全流程网上申办工作。
【实施时间】
2019年12月23日起,花都区人才办面向全类别人才引进入户业务申办人开通全流程网办途径,届时申办人无需到花都区人才办对外服务窗口现场提交纸质材料,人才引进批复卡及入户信息卡可通过邮寄到付的方式送达。
【办理对象】
工作单位住所地址在花都区行政区内的在职人才,且符合《》第五条规定的条件。
【办理流程】
(一)个人网上申报
1、移动端申报
注:穗人社函〔2019〕985号文件中规定的政策过渡期技能人员仍通过电脑端申报,不能通过移动端申报。
2、电脑端申报。电脑端进入“广东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
(二)提交申请
用人单位人事专员(系统管理员)在人才引进申办系统确认信息,并提交至广州市花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初审
区人才办将按用人单位提交的时间顺序在系统上对申办人信息进行初审,审核结果及受理情况将以短信方式通知。对不符合申办条件的或系统填报不完整的,花都区人才办将退案并在人才引进申办系统平台及时反馈退案原因,请申请人及时登录人才引进申办系统修改及再次提交;对符合申办条件的,花都区人才办予以受理,自初审通过时间之日起计算审批时限。
(四)审核并公示
区人社局在政策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审核,审核通过后进行公示。
(五)核发广州市入户人员信息卡及批复
花都区人才办将按申报人在人才引进申办系统填写的“入户卡领取方式”信息内容核发入户卡和批复。申请人可选择邮寄到付方式领取入户卡和批复,实现“零跑动”。
【仍需现场核验原件人员】
以下情形的申请人仍需按照原有流程到花都区人才办对外服务窗口现场核验原件:
1、在国家、省、市社会信用体系相关目录内的失信人员;
2、网上填写信息、上传材料等存疑,审核人员认为有必要提供原件进行现场核验的人员;
3、被审核部门随机抽查的人员。
【注意事项】
申请人及用人单位应保证申请材料真实有效,经查实有虚假承诺或经有关部门查实存在隐瞒、欺骗或提供虚假材料等情形的,将按照《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规定进行处理,并将相关情况进行通报。
【咨询方式】
020-86832726、020-868947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