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对象:
“首套自住住房”指职工家庭名下无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且在本市无住房的情况下所购买的自住住房。
贷款额度:
申请公积贷款购买自住住房建筑面积 | 最低首付比例 (按房屋总价计算) | 最高 贷款额度 | 按照借款申请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 | 按照借款申请人及其配偶还款能力确定的贷款限额 | ||||
首套 | 二套 | |||||||
无锡 | 江阴 | 按时、足额缴存公积金累计月数 | ||||||
未满24个月 | 24个月(含)—36个月(不含) | 满36个月 | ||||||
建筑面积 | 20% | 40% | 20% | 借款申请人本人符合条件的,最高可贷30万元; | 最高贷款 | 最高贷款 | 最高贷款额度 | 贷款月还款额≤(借款申请人月收入+配偶月收入)×60% |
其他 | 公积金缴存余额的5倍 | 公积金缴存 余额的7倍 | 公积金缴存 余额的10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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